-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12-08 10:01
- 浏览次数: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举措,聚焦支持我市特色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市建设,进一步夯实“奔赴万亿”目标的制造业支撑,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聚力链群发展,全面提升产业能级
1.支持打造千亿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健康食品、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高端零部件、化工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及制品、节能和新能源等千亿级产业,到2030年,工业开票销售突破12000亿元。立足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园区主导产业上台阶,对于园区主导产业开票销售当年首次突破2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奖补,专项用于园区产业承载能力提升。
2.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细分领域,建立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库,到2030年,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个、省级10个。对于当年新认定国家、省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专项用于集群促进机构能力提升。
3.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融通。支持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合作,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细分产业链的链主企业,按照配套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分档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4.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轻工、纺织、化工、建材、冶金、机械加工等传统行业,建立淘汰更新改造项目库,鼓励企业主动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对现有生产线实施升级改造,到2030年,传统产业本质安全、环保、能效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淘汰更新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5.支持新兴未来产业培育壮大。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瞄准新兴未来方向,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布局发展未来产业,到2030年,全市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5%,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鼓励各地积极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省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对于当年认定的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省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的主要承载市(区),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补,专项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未来产业布局发展。
6.支持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30年,实现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零的突破。对于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组织实施协同攻关项目。建立产业协同创新项目储备库,每年实施项目100个以上,对于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新增研发投入的2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7.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重点园区、企业建设运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一批企业级、行业(区域)级、省级双跨、国家级双跨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30年,主导产业细分领域建成“一行业一平台”。对于企业级、行业(区域)级、省级双跨、国家级双跨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验收核定投入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补。
二、全力培大育强,打造优质企业雁阵
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百亿企业领航培育计划,每年动态调整全市工业“十佳百强”企业名单,到2030年,开票销售超百亿级企业新增10家,超50亿级企业新增20家。对于年开票销售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的奖补;对于年开票销售超过百亿元的,每100亿元为一档,每提一档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
9.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库,到2030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20家、200家。对于年主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主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两项指标增幅均达20%以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分档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对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个专利新产品开票销售突破1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新产品开票销售的2%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10.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建立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库,强化技术中心研发活动评价,到2030年,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累计达到10家、300家以上。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加强中试能力体系建设,对于通过认定的制造业中试基地(平台),建成投入运营后,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11.支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库,重点支持创新药械、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市场推广。对于创新药、三类医疗器械产业化,按照年累计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分档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对于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择优按照年累计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分档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三、致力项目建设,持续增强发展动能
12.支持企业实施重点技改项目。建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实施制造业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每年择优遴选一批在建或竣工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13.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建立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储备库,支持企业关键设备数字化改造,购置数字化生产设备实现设备换代,提升产线数字化水平,到2030年,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全省平均水平,“智改数转网联”推进度达8%。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建立“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台账,对于台账项目贷款,择优按照上年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50万元。建立智能工厂(5G工厂)梯队培育库,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含5G工厂),按照不超过项目验收核定投入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14.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储备库,支持工业企业围绕工艺、技术、装备、设备改造提升实施绿色低碳项目,提高工业绿色制造水平,到2030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5%。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绿色低碳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或节能量分档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15.支持企业实施服务化转型项目。建立服务型制造项目储备库,支持企业围绕服务型制造重点模式方向,推动创新发展,逐步实现从单纯制造产品向“制造+服务”转型,到2030年,累计创成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企业60家以上。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服务型制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16.支持涉企服务机构专业化赋能。建立涉企服务机构(含平台、基地)培育库和专业化赋能项目库,支持服务机构在政策信息、技术创新、智改数转网联、绿色制造、融资融智、咨询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升赋能水平。对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根据“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与发展指数”排名,择优分档给予奖补,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对于“智改数转网联”软硬件产品服务商,择优按照软硬件产品开票销售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单个机构最高50万元;对于免费开展绿色诊断、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节能监测等服务项目的机构,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分档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6万元。
四、鼓励创新争优,形成政策扶持合力
17.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制度。建立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创新载体、专精特新、特色产业集群等主题培育库,对于新认定或复核通过的省级以上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各类创新成果、创新活动、创新平台,纳入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
18.强化政策兑现落实。本政策措施适用本市行政区域。海陵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他政策中与本政策奖补事项相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政策措施相关遴选标准等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