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12-08 10:03
- 浏览次数: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数据要素资产化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数据要素资产化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探索数据要素资产化新路径,推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高效配置,着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到2025年,建立数据要素资产化基础制度,初步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标准体系和规范框架;到2026年,全市“1+4+N”重点产业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立,数据要素资产化多元生态初步形成;到2027年,数据要素资产化制度体系成熟规范,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有序发展,数据产业能级显著提升。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在数据基础制度、技术模式和业态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一区一极一枢纽”等特色亮点。
一区:全国数据要素资产化制度创新先行区。围绕登记确权、评估计价、统计核算等领域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探索制度创新路径。
一极:长三角数据产业发展增长极。引导多元主体加入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打造高价值融合应用场景,激活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一枢纽:全国医疗健康产业数据枢纽。建设医疗健康特色数据空间,创新开发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医疗健康数据产品,打造医疗健康数据要素流通特色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数据基础制度
1.建立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制度。研究制定数据资产登记管理规定,搭建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平台,推动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率先实现登记确权。加快落实数据资产凭证制定印制、流转应用、变动注销全流程制度和标准体系,探索推进数据资产凭证场景应用,推动区域间凭证互认。加强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确权的指导服务,促进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探索以“质押+证券化+保险”为特色的金融转化形式。
2.构建数据资产评估计价体系。加快建立与数据要素特性相匹配的公共数据成本核算方法和定价机制,推动公共数据有偿使用。探索卖方“报价”、第三方“估价”和买卖双方“议价”相结合的企业和个人数据资产价格形成路径。推动建设区域性数据资产评估计价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数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相关规则标准制定和制度建设。
3.探索数据要素价值化和收益分配路径。推进企业围绕“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入表开展评估计价、会计处理、统计核算等工作,招引数据资产入表机构提供高质量、一站式服务。探索数据要素质押融资、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金融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业务管理和保险产品设计。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治理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和价值实现。探索公共数据资产收益按照授权许可约定向提供方等进行比例分成,保障公共数据资产提供方享有收益的权利。
(二)提高数据供给质量
4.筑牢公共数据分类分级供给基础。强化公共数据汇聚更新,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社会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持续拓展主题库和专题库。强化公共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建立直通数源、实时同步的数据快速交换模式。按照数据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治理,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制度。按照“无条件无偿使用、有条件无偿使用、有条件有偿使用”的原则,梳理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和责任清单,合规有序对外开放。
5.建立企业数据资源体系。聚焦全市“1+4+N”重点产业,推进企业数据管理能力贯标,实现贯标规模和等级双提升。完善全市产业数据底座,加快打造“1+4+N”产业数据仓和重点行业数据仓。加快产业数据资源编目汇总、分类分级,推进产业数据资源标准化、数据接口规范化、共享交换统一化。推动行业企业将其自身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能力转化为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数据富集型企业有序开放数据、应用数据。
6.鼓励个人数据合规有序供给。建立健全个人数据采集、加工、使用和托管机制,规范各类平台用户协议和数据应用方式。依托“泰州通”App建立个人数据账户,探索对个人数据的安全存储、流通交易、应用开发等一体化运营模式,加快打造场景化个人数据产品。
(三)推进数据流通交易
7.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建立健全全程监督管理、评估和退出机制,形成“政府依法授权、企业合法运营、部门依规监管”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依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强化全过程可记录、可审计、可追溯。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支持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相关的公共数据优先开放授权运营。
8.畅通场内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创新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确保数据产品上架、交易、监管等全程留痕。构建场内交易供需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活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安全治理、价值评估、技术运营等标准规范,确保可落地、可扩展、可监管。
9.鼓励场外流通交易协同发展。围绕全市“1+4+N”重点产业,打造特色行业数据空间,推动各类场景算法模型共享。引导企业依托行业数据空间实现数据安全可信流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融通发展。引导上下游企业合作探索利益分成、直接购买等形式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方式,协同推进产业数字化。
(四)搭建数据生态体系
10.培育综合型数据企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理念,加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引导国有企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数据整合和开发利用,面向行业提供综合化数据服务。鼓励互联网龙头、基础大模型企业、国企数据公司或数据研究院等综合性数据企业落户泰州。制定数据企业认定和评价办法,建立数据企业库。以数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为先导,发挥产业互联网平台、行业数据空间等数据汇聚和辐射效应,推动数据赋能千行百业。
11.壮大数据产业主体。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机制,支持和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汇聚、治理、应用、流通数据,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面向全市“1+4+N”重点产业,引进贴近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服务型、技术型数商,加快培育数据经纪、合规性评审、数据审计、资产评估、交易定价服务、交易争议仲裁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数据产业区域联动发展,以数据要素为核心加快推动全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打造长三角数据产业发展增长极。
12.强化综合运营服务能力。夯实数字基础支撑能力,加快布局“算力一张网”,强化在存算需求、数据资源、应用场景、数字人才等方面的供需对接和撮合服务,推进数据产业园建设。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探索建立以服务预约、综合调度、统一下发、集中管理等于一体的无人机飞行运营机制,提供时空大数据采集、智能应用等服务。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合作,打造面向全省的数据要素中高端人才培训基地。
(五)提升数据融合水平
13.拓展公共数据开发应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等社会力量,以授权应用、定向开放、联合创新等形式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应用,加快通用能力和价值收益共享,定期征集发布数据应用场景需求清单。
14.挖掘企业和个人数据应用。开展“上云用平台”行动,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供应链数据、消费服务数据、贸易流通数据等协同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企业数据跨领域融合应用,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无人机”“智慧交通+车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率先选取求职就业、卫生健康等个人数据进行特色应用场景打造,释放个人数据价值。
15.增强共性支撑能力。基于全市已建基础支撑平台,充分对接承接省级平台能力,形成既可向上对接,又可向下赋能的全市共性支撑基础底座。支持加强数据要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运用,提升视频智能分析、融合通信、AI大模型等数字新能力应用水平。
(六)深化数据综合监管
16.落实数据安全治理。健全公共数据安全治理机制,按照“一授权一预案”要求,完善授权运营保障体系。压实企业在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处理、流通交易、共享利用等环节的安全治理责任,确保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安全可控。建立个人数据长效保护机制,推动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处理数据,健全个人数据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17.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管。研究制定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管制度,加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治理,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监测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涉及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等数据流通交易的违法行为。针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风险分析、预警防范和分类处置机制。
18.规范数据要素资产化管理。聚焦高溢价和高价值项目,规范实施公共数据资产化价值评估,严防“数据泡沫”。鼓励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和专业优势,有效识别和管控相关潜在风险。建立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稳步推进将国有数据资产纳入同级政府国有资产报告范围。
(七)打造医疗健康数据要素流通特色基地
19.创新医疗健康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模式。积极与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开展合作,建设医疗健康特色数据空间,提供数据资产化一站式服务,推动优质数据产品区内流通交易。围绕流通交易各环节,积极参与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交易流程等标准制定,提升话语权和主导权。主动参与医疗健康领域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等国家标准制定,探索安全规范的医疗健康数据跨境流通方式。
20.推进医疗健康数据大规模应用。推进电子病历跨医疗机构间数据共享,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加强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之间数据协同。推进医疗健康数据跨部门复用增效,创新由数据驱动的癌症早筛、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医院临床数据、医保支付数据等,为新药研发、临床试验设计等环节提供支持。支持医疗机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共享数据,拓展智慧医疗、智能健康管理等数据应用新业态。探索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模型场景,推动可穿戴设备、远程医疗、慢性病监测等应用。
21.打造医疗健康数据产品体系。依托企业数据,集成开发特色医疗健康数据产品,建立产品普查机制,编制产品地图,发布产品名录。加强医疗健康数据、算法的融合创新,推动建设医疗健康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企业技术改造、科研开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整体统筹力度,促进跨部门协同联动。对重点任务按照“可感知、可落实、可支撑”的要求,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要素支撑。引导各类资金加大对新兴业态、创新项目的投入力度,积极引进数据要素领域专家和创新科研团队,完善技能型人才的引培、评价、激励机制。
(三)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工作跟踪分析,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及时优化调整,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规范改正、保护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